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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福利部 食品衛生管理署
美麗大知識「專家撰文」
張麗卿 老師
據市調公司調查:15~65歲台灣女性的臉部保養重點選擇「美白、淡斑」的人最多占36.7%,並以熟女最愛美白化粧品。來自韓國T牌番茄美白面膜,被衛生局檢驗出含2%雙氧水,要求下架、罰款。
雙氧水的美白速度可以在短短的幾分鐘內看到。但雙氧水對皮膚有害,禁用於皮膚化粧品。另一種含汞的美白品或珍珠膏也能快速淡斑,但汞會毒害細胞,對皮膚及腎臟造成傷害,汞中毒會出現浮腫,並損害神經系統。另一種快速淡斑膏,主要是含有對苯二酚。特別的地方是產品接觸空氣與光線會反黑。對苯二酚具細胞毒性,在台灣列為藥物管理,化粧品不得添加。
衛生署TFDA規定,必須添加有以下的十四種成分之一,才能訴求美白效果。如下:維他命C乙基、傳明酸、甲氧基水楊酸鉀、傳明酸十六烷基酯、二丙基聯苯二、杜鵑醇、維他命C四異棕櫚酸酯、維他命C磷酸鎂、麴酸、維他命C醣苷、熊果素、維他命C磷酸鈉、鞣花酸、洋甘菊。
美白成分濃度過高,會引起皮膚過敏,所以規範有安全添加濃度。消費者不宜追求高濃度且過多美白成分組合的產品。對於高濃度美白品,建議先作24小時皮膚貼布試驗,沒有過敏反應再使用。
化粧品能夠美白與淡化的色斑,主要為肌膚的表淺層。對於痣、太田母斑、老人斑等是無效的。對雀斑、顴骨斑、黃褐斑(肝斑)等,效果微小。對於刺青、汞斑則完全無作用。所以,對於成分非化粧品可用的速效美白品、以及坊間流傳的各種美白偏方,為了肌膚的安全不宜胡亂嘗試。




l 禁用對苯二酚(Hydroquinone)與汞(Mercury)等成分
坊間標榜美白淡斑的化粧品中,常被檢出違法添加對苯二酚及汞鹽等禁用成分。對苯二酚可干擾酪胺酸酵素將酪胺酸(Tyrosine)轉換成黑色素,使得黑色素無法形成,臨床上對於雀斑、老人斑、口服避孕藥所誘發之肝斑,及因使用化粧品所導致的黑色素沈積,均有消褪漂白之作用。但如果使用不當,易造成皮膚炎、紅斑、灼傷及不規則皮膚去色素化等副作用,因此衛生署已於民國79年將對苯二酚列為藥品管理, 須在 醫師處方或指示之下才能使用,化粧品中不能擅自添加該成分。另外,汞鹽對皮膚雖具漂白作用,但易引起過敏性皮膚炎或汞中毒,因此,自民國72年起,衛生署已將汞鹽列為化粧品禁用成分,違反者,最高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,其妨害衛生之物品沒收銷毀之。
l 正確選購美白產品
為確保使用安全,提醒消費者選購美白產品時,應留意標示項目是否完整,其中美白成分是否屬衛生署公告准用,對於來源不明、標示不清、誇大不實及涉及療效的產品切勿選購與使用。
民眾如因選購化粧品發現有不良品或不良反應發生時,可通報衛生署所建置「全國化粧品不良品通報系統」,網址:http://cosmetic-recall.fda.gov.tw,通報專線:02-2396-0100,藉由通報機制,以期為民打造健康安全之化粧品使用環境。